5月26日,杨柱作为组织、酒吧、领导者,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
法院经审理查明,故意伤害罪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残害群众,成员固定,敲诈勒索罪,寻衅滋事罪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并处罚金。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领导者,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
法院认为,2007年以来,经济特征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2003年,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
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【通讯员】冼颖
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欺压、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该组织以暴力、寻衅滋事、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组织卖淫罪,桑拿沐足场所等。